對一般人而言,適度運動有助於預防特定癌症發生。癌症患者適度運動,則有助於提升生活品質以及減緩治療中副作用帶來的不適,促進睡眠品質、降低疲勞及憂鬱,尤其在有專業人士指導下訓練,常常能帶來更好的效果。此外因為癌症患者普遍較高齡,常也同時伴有其他心血管疾病,因此規律運動就變得更重要。
正在治療癌症也可運動 經過評估、掌握自身狀況即可
這時候許多患者會想,正在接受治療,體力比較不好,是不是等療程結束在訓練比較好?其實根據美國運動醫學學會(ACSM)指出:大多數患者在低強度走路、漸進的肌力運動、柔軟度課程,不需要過度複雜的評估才能「開始運動」,以免反而造成運動上的阻礙。但在開始訓練之前,要先掌握病史、目前的健康問題以及運動禁忌。台灣運動醫學學會副秘書長林杏青說明,例如必須知道是何種癌症、目前是否正在接受何種治療、目前腫瘤是否仍然存在、以及有沒有相關副作用及併發症──神經病變、淋巴水腫、造口、骨轉移等。小心監測是否有新的症狀產生,例如出現眩暈、噁心、胸痛,應暫停運動。運動指導者也必須知道:「癌症腫瘤轉移」和「因為癌症或腫瘤治療產生的心臟問題」有可能還沒被發現,協助留意是否有症狀上的變化。
治療期間疲憊 可每日多次短時間運動
除非嚴重貧血、病情惡化或嚴重感染的病人在癌症手術後不宜立刻運動。正在化療或接受任何的癌症治療並非絕對運動禁忌,若是在治療期間較為疲憊,可以以每日多次短時間運動的方式取代長時間大量運動,在不引起症狀惡化下留意症狀緩慢漸進運動,並隨症狀調整運動強度。有氧運動對治療期間的疲勞有改善效果,因此太過保守反而忽略運動本身帶來的好處。如果化療期間有免疫力不足的情形,應避免到大眾醫療場館運動或游泳。
負重訓練注意安全 強度模式均可調整
其他訓練考量上,若有神經病變必須注意負重訓練的安全性,小心跌倒,若風險較高,固定式腳踏車就比自由重量訓更安全;有較高骨折風險就需要調整阻力訓練的衝擊。乳癌病人的訓練必須以不引起進一步水腫為目標調整訓練強度,並建議已有淋巴水腫的病人在穿戴壓力袖套下訓練。若是有腸造口,專家建議需要小心運動引起的腹內壓升高。
(文/台灣運動醫學學會副秘書長 林杏青)
根據美國運動醫學會(ACSM)癌症患者應進行的運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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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氧運動 |
阻力運動 |
伸展運動 |
頻率 |
每週三到五天 |
每週2-3天,建議中間相隔48小時 |
每週二到三天以上,最好每天做 |
強度 |
「心跳儲備率40%-<60%」下訓練──計算公式為「220-年齡-休息時的心跳速率)X(40%~<60%)+休息時的心跳速率」。 可用自覺疲勞程度決定進階 |
最大肌力的60%-80%(最大肌力的意義為,出力做某個動作一下就會力竭無法立刻做第二下)。 |
痛可忍受下,伸展到緊繃輕微不適 |
時間 |
每天總時間大於等於30分鐘,至於每次多久則沒有最短時間限制。在化療、放射線治療時視狀態調整。 |
大於等於一組,一組大於等於8下,組間休息時間大於等於60秒 |
10-30秒 |
類型 |
可考慮固定式腳踏車、跑步機、游泳等。身上有管路、造口時避免游泳,免疫不全如化療及放射線治療時也是。 |
無論是手持可移動的重物或是使用器械(如健身房的各種器材)都可以,練8-10個包含大肌群的動作 |
靜態被動或主動伸展都可以,伸展身上肌群肌腱。太極以及瑜珈都是不錯的形式。 |